意外傷害保險簡稱意外險,是指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即外來、突然、劇烈的事故)身體蒙受傷害,并因此致被保險人死亡、殘廢或需就醫(yī)治療時,由保險人按合同規(guī)定給付死亡保險金、殘廢保險金或醫(yī)療保險金的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無論由于一次或連續(xù)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人均給付保險金,但當保險人的給付金額累計達到保險金額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意外傷害保險雖為人身保險的一種,但其目的主要是補償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所蒙受的損失,并且保險金的給付也因傷情的輕重而不同,保險期限通常為一年,因此其經(jīng)營方式、核算制度與財產(chǎn)保險類似。該種保險可分為普通意外傷害保險、特別約定意外傷害保險(如運動員意外傷害保險)和特種意外傷害保險(如旅游意外傷害保險)。以單位為投保人投保該險種的稱為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可單獨投保,也可作為以死亡為條件的各種壽險和部分財產(chǎn)保險的附加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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