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總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為火災高危單位;火災高危單位應參加火災公眾責任 近日,我省出臺,科學界定火災高危單位分類范圍,從嚴明確了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規(guī)定結合我省社會單位實際,明確火災高危單位是指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的單位,并綜合考慮建筑面積、容納人數(shù)、樓層高度、產(chǎn)儲容量、危險程度等因素,細化了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分類層次。
火災高危單位主要包括建筑總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建筑面積2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娛樂、游藝、放映場所;200張以上床位的敬老院、養(yǎng)老院;長度超過3000米的特長公路隧道等。為明確主體責任,規(guī)定要求火災高危單位應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積極配合開展保險服務工作;應組建專職消防隊,按要求配置人員和裝備,并落實場地。
應每年委托有資質(zhì)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轄區(q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jù)評估結論對單位實行預警動態(tài)監(jiān)管,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消除火災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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