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險法諍明確規(guī)定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或意外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意外保險人不能任意解除意外保險合同.與投保人的權力正好相反.這是因為意外保險人承擔著意外保險合同所規(guī)定的分散風險、補償損失的意外保險責任,如果意外保險人可隨意解除合同,意外保險人將在獲悉危險可能發(fā)生的情況下,解除意外保險合同,逃避責任,對被意外保險人十分不利.
意外保險人解除意外保險合同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有如下幾種:
(1)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意外保險人有權解除意外保險合同,對于意外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意外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意外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意外保險費.
(2)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意外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咭馔獗kU費率的,意外保險人有權解除意外保險合同.如未告知事項對意外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意外保險人對于意外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意外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意外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意外保險費.
(3)被意外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fā)生意外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fā)生了意外保險事故,向意外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意外保險金的請求的,意外保險人有權解除意外保險合同,并退還意外保險費.
(4)投保人、被意外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意外保險事故的,意外保險人有權解除意外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給付意外保險金的責任.除啜意外保險法凈另有規(guī)定外,不退還意外保險費.
(5)投保人、被意外保險人在財產(chǎn)意外保險合同中未按照約定履行其對意外保險標的安全應盡的責任的,意外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意外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
(6)在財產(chǎn)意外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意外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的,被意外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應當及時通知意外保險人,意外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意外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被意外保險人未履行上述通知義務的,因意外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而發(fā)生的意外保險事故,意外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7)在人身意外保險合同中投保人申報的被意外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意外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續(xù)費后,向投保人退還意外保險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8)人身意外保險合同分期支付意外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超過二年的,意外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
(9)其他合同約定意外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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