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發(fā)展,海上保險的保障范圍從原來的海上運輸風險與責任,發(fā)展到陸上運輸、航空運輸,以及多式聯(lián)運的風險與責任,形成了廣義的海上保險。由于海上保險承保的空間范圍廣闊,承保風險復雜巨大,保險標的品種繁多且技術性強,費率因素復雜,又受保險單簽發(fā)地所在國和國際法規(guī)、條約與慣例的約束,因而海上保險就具有了與其它財產保險不同的一些特征。海上保險的起源介紹 海上保險究竟起源于何時、何地,保險學界有多種不同的看法,基本上可以歸納為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起源于公元前2000年出現(xiàn)于地中海一帶的共同海損分攤原則;另一種觀點認為起源于公元前800-700年流行在古希臘雅典的船貨抵押借款制度。由于第一種觀點強調的是損失的分擔,后一種觀點強調的是損失的補償,同現(xiàn)在的保險相比較,后者與現(xiàn)代的保險更為接近,因此人們一般把共同海損分攤的原則視為“海上保險的萌芽”,而把船貨抵押借款制度稱作“海上保險的初級形式”。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