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采用保險單和保險憑證的形式簽訂。合同的附件,以及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的有關(guān)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和圖表等,也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保險合同是要式合同,但保險單僅為保險合同的書面證明,并非保險合同的成立要件。通常,保險合同由投保單、保險單(或暫保單、保險憑證)及其他有關(guān)文件和附件共同組成。其中以投保單、暫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最為重要。下面對此進行詳細的介紹?! ?1)投保單 投保單又稱要保書,是投保人向保險人遞交的書面要約,經(jīng)保險人承諾,即成為保險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投保單一般由保險人事先按統(tǒng)一的格式印制而成。投保人在投保書上所應填具的事項一般包括:投保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及地址;投保的保險標的名稱和存在地點;投保險別;保險價值或確定方法及保險金額;保險期限;投保日期和簽名。投保人應按保險單的各項要求如實填寫。如不實填寫,在保險單上又未加修改,則保險人可依此解除保險合同?! ≡诒kU實踐中,對有些險種,保險人為簡化手續(xù),方便投保,投保人可不填投保單,只以口頭形式提出要約,提供有關(guān)單據(jù)或憑證,保險人可當即簽發(fā)保險單或保險憑證,這時,保險合同即告成立?! ?2)暫保單 暫保單是保險人在簽發(fā)正式保險單之前的一種臨時保險憑證。暫保單上載明了保險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如被保險人姓名、保險標的、保險責任范圍、保險金額、保險費率、保險責任起訖時間等。在正式的保險單作成交付之前,暫保單與保險單具有同等的效力;正式保險單簽發(fā)后,其內(nèi)容歸并于保險單,暫保單失去效力。如果保險單簽發(fā)之前保險事故就已發(fā)生,暫保單所未載明的事項,應以事前由當事人商定的某一保險單的內(nèi)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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