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既是保險,還有分紅預期年化收益,越來越多的市民將目光投向了分紅型保險。建設銀行財富中心理財師李晨光指出,分紅型保險最主要的特點是保障性,不能完全作為理財產(chǎn)品進行投資,保險配置不應高于家庭可支配資產(chǎn)的20%到30%。
最近很多新產(chǎn)品都和分紅掛鉤。一家保險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xiàn)在市民越來越注重資產(chǎn)升值,所以一些帶有投資分紅預期年化收益的產(chǎn)品很受歡迎。
據(jù)了解,分紅險具有保障和投資兩種功能,而保障功能是其首要功能,即投入資金作為保費可獲得很高的保額保障。同時分紅險進入投資渠道之后,投保人可獲得預期年化收益分紅。也就是說分紅險可以保本,還可以獲利。我市多家保險公司表示,最終分紅險的預期年化收益將高于同期銀行定期儲蓄預期年化利率。
盡管如此,李晨光認為,雖然分紅險有分紅預期年化收益,但它仍是保險,不能單純地視為理財產(chǎn)品,購買分紅險仍是一種消費。而且分紅險多為3至5年期甚至更長,如果短期投資,預期年化收益可能低于同期銀行儲蓄利息。
李晨光建議,有兩類家庭應慎購分紅險:一是分紅險變現(xiàn)能力較差,短期內(nèi)有大筆開支的家庭應慎購分紅險。二是收入不穩(wěn)定的家庭不宜購買分紅險。他提醒市民,若有條件購買分紅險,通常合理配置不應高于家庭可支配資產(chǎn)的20%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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