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房屋保險與家庭財產保險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兩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以下三個方面。
一、保障范圍不同。房屋保險的保障范圍是房屋的建筑結構;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障范圍是室內財產,包括裝修、家具、衣物等。
二、保險標的面臨的風險不同。兩個險種的保險標的的不同決定了風險不同。房屋的建筑結構面臨的主要風險是火災、爆炸以及在保險范圍內的自然災害等;家庭財產除房屋建筑結構面臨的風險外,還存在盜搶風險、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財產損失和賠償責任等風險,購買家庭財產保險的保戶一般均附加盜搶險和水管爆裂險。
三、賠償處理不同。投保人在投保前,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以免在賠償時發(fā)生不必要的糾紛。房屋保險的保險標的價值容易確定,且保險標的一般不會變動,因此在投保時要盡可能足額投保,以獲得充分的保險保障,對不足額投保的,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將按比例賠償;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由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事先約定。保險損失發(fā)生后,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限度內,按實際損失金額賠付。家庭財產保險賠付時一般不適用比例分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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