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保險代理人都說,保險避債避稅,真的是這樣嗎?
保險受益人的分類
保險受益人分為兩類,一類是指定受益人;一類是法定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權獲得理賠金的人,指定受益人沒有人數(shù)的限制,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可以指定一個人或者同時指定幾個人為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險金就只能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由法定繼承人來繼承。《繼承法》規(guī)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投保時,很多客戶會覺得“法定受益人”就是最親密的家人,就算不寫上他們的名字,最后遇到了保險事故,賠償金也是給他們。但事實并非如此,投保時不指定好受益人,最終的賠償結果可能與你的投保初衷大相徑庭。
和法定受益人相比,指定受益人:更“任性”,保險金想給誰就給誰;更“保險”,保險金受益權大于債權;更“合算”,免征所得稅;更“簡單”,保險金領取手續(xù)簡單便捷。一句話,購買保險,只有指定受益人才能避債避稅,才能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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