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不久的長假里,不少車友或是自駕游、或是駕車走親訪友,車子的使用率不比平日里低。路上的車輛也不比平日里少,車多了出險的情況也多了起來,出險如何理賠,就成了一個大問題。處理得不好,不但拿不到理賠款,還讓人著急上火,本期車險周刊我們就來分析一些容易產(chǎn)生矛盾的理賠情況。
車險案例 協(xié)商解決零件換修
長假期間,袁先生的朋友去他家玩,晚上袁先生開車送朋友回家時,與其他車輛發(fā)生了碰撞。他立刻向保險公司報案,經(jīng)過保險公司的定損后,袁先生的車輛被拖到了修理廠。
在修理過程中,修理廠打電話詢問袁先生,車輛有些損壞的零件是否需要更換,袁先生同意更換。但是不久袁先生又接到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告訴他車輛受損的零件只需要修復就可以了,不需更換。如果袁先生要求更換的話,保險公司將不對超出部份的修理費用進行賠償。
修車廠的師傅告訴我,車輛損壞的地方雖然可以修復,但是修復后,會影響車輛使用的性能,所以我就要求修車廠給我更換一個新的零件。袁先生說,不知道為什么保險公司卻堅持修復而不更換零件。袁先生表示,如果修理后車輛性能受到影響,那么駕駛的安全系數(shù)也會受到影響,出于安全考慮也應該更換損壞的零件。開車子安全最重要,更換零件比修復零件更為安全。保險公司應該對于修理車輛的實際費用進行賠償,而不是干涉如何修理車輛,來控制賠償?shù)慕痤~。
保險公司則表示他們的職責是定損,并根據(jù)車險條款對車輛的損失實施理賠。既然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車輛事故損失的費用,自然有責任提出修車意見,而不是車主說怎么修就能怎么修。如果明明是車輛正常行駛造成的零配件老化損耗,或是原來車輛就存在故障,在發(fā)生事故維修時,如果車主要求更換零配件,那么實際上有以舊換新的嫌疑,這樣車主無疑是從事故中獲得了利益,這不符合保險公司賠償?shù)幕謴托栽瓌t。所以保險公司可以對零配件的修復或是更換給出意見。
針對保險公司給出的理由,袁先生又提出,修車費用并不是保險公司單獨承擔的,是他和保險公司共同承擔的,保險公司也該顧及車主的修車意見。既然車主覺得更換新零部件比修復更放心,保險公司就不應該堅持不承擔更換零部件的費用,這樣給人的感覺就是保險公司在逃避應承擔的責任。
盛大車險專家分析:
這個案件雙方各執(zhí)一詞,都不肯讓步,才會造成遲遲無法解決的局面。保險公司在理賠時遵循恢復性原則,指當保險標的因保險事故遭受損失后,保險人只對保險標的的實際損失給予補償,使投保人在經(jīng)濟上恰好能恢復到保險事故發(fā)生前的狀態(tài)。
對于可修可換的零部件,通常保險公司會主張以修復為主,能修復的則修復。對于無法修復的零部件,保險公司會贊同更換零部件。但這都是基于汽車經(jīng)修復能達到安全行駛的狀態(tài)為前提,假如修理員與定損員都認為即使某些零部件修復后,汽車在安全行駛方面仍存在隱患,這時保險公司也會作出更換零部件的決定。
但是還有一個問題,對于哪些零部件在修復后會影響車輛安全行駛并沒有一個標準。有時候車主認為零部件影響車輛安全行駛,但保險公司卻認定沒有影響,這時就會出現(xiàn)袁先生遇到的情況。在目前,這樣的情況只能由車主與保險公司協(xié)商來解決,畢竟車主想盡快修好車輛、拿到理賠款,而保險公司也希望能順利結案,雙方都作出蕦嵄的讓步,能夠讓案件處理得更加快速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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