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代人越來越注重健康對于自己的重要性,所以對于很多人來說可能都是談到重疾就色變,由于女性生育期的風險比普通人要大,所以各保險公司對于孕婦投保都不得不有一定限制。如果確定妊娠期有保險需要,除了認真挑選此保障功能的保險產(chǎn)品外,還應(yīng)注意投保的時間性,避開保險公司對妊娠期女性的不保時期。
我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它所保的時段,不保時段。
1、懷孕28周后不能投保
目前保險公司都是同一種情況,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目前保險公司都是“7個月以后就不能買保險了,要等生完孩子以后再說”——一般只受理懷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請,對于剛懷孕的客戶,暫不受理投保申請,要等兩個月后才能受理。同時,對于懷孕7個月以下的客戶來說,原則上不受理醫(yī)療險、重大疾病險以及意外傷害險,只受理不包含懷由于女性生育期的風險比普通人要大,所以各保險公司對于孕婦投保都不得不有一定限制。如果確定妊娠期有保險需要,除了認真挑選此保障功能的保險產(chǎn)品外,還應(yīng)注意投保的時間性,避開保險公司對妊娠期女性的不保時期。孕引起的保險事故責任的普通壽險,而且在投保時須進行普通身體檢查。
2、觀察期不能投保
女性險作為健康險的一種,它是有一定的觀察期的,即該類保險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長時間。也就是說,如果女性在懷孕后再買這類保險,往往孩子生下來才可能進入合同的保險期間,這樣也就等于是不能覆蓋懷孕期間的意外和疾病了。
3、懷孕前即投保
普通的壽險和意外險的條款,是明確地將懷孕引起的各種事故和疾病列為除外責任。所以,對準備生孩子的家庭來說,如果覺得懷孕期間有保險的需要,最好在計劃懷孕期間就去投保女性險,以便保障期可涵蓋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懷孕以后,才臨時抱佛腳,去咨詢購買。
后一種行為的結(jié)果是,一來產(chǎn)品選擇的余地比較窄,二來保險費也比較貴,因為保險產(chǎn)品的定價基礎(chǔ)很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風險概率,而把保險賣給孕婦的風險概率要比賣給普通女性大,因此,也就導致了孕婦保費的定價高。
了解,母嬰保險,主要有兩種類型:
1.專門針對女性孕期提供保障的專屬險種,這個險種相當于商業(yè)性質(zhì)的生育保險。
2.另一類泛指一切針對兒童或者成年女性的險種。具體來說,就是傳統(tǒng)意義的少兒保險與女性專屬保險。
一般情況下,20周歲至45周歲的準媽媽都可以投保,具體產(chǎn)品可能會要求準媽媽已經(jīng)孕滿一定的周期。
母嬰保險責任包括:
最后,關(guān)于保險我們需要了解的就是母嬰保險責任具體有哪些?對孕婦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進行保障;也對胎兒或新生兒的死亡、新生兒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其他保險合同約定的情況給予一定的保險金給付。與社保的生育保險不同的地方在于,商業(yè)母嬰保險,不承擔生育分娩期間的相關(guān)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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