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原則是指保險人根據(jù)法律或保險合同約定,對被保險入所遭受的保險事故所致的損失予以賠償后,依法取得向?qū)ω敭a(chǎn)損失負有責任的第三者進行追償?shù)臋?quán)利或取得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所有權(quán)。代位原則包括代位求償權(quán)與物上代位權(quán)。
代位原則是補償原則的派生原則之一,規(guī)定代位原則的意義在于:使肇事方承擔其應負的法律責任。并防止被保險人因損失而獲取不當利益。
代位求償權(quán)
1.含義
代位求償權(quán)是指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事故造成損失,依法應由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自支付保險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的限度內(nèi),相應取得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quán)利?!侗kU法凈第44條第一款規(guī)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nèi)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quán)利。”
2.代位求償權(quán)實施的前提條件
保險人實施代位求償應具備的前提條件有三:第一,保險標的的損失屬于保險責任事故,保險人應承擔賠付責任。第二,保險標的的損失同時是由第三方的責任所造成,被保險人有權(quán)依法向責任方請求賠償,但尚未依法提出請求而先依保險合同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的。第三,保險人履行了賠償責任。在此三個前提條件成立時保險人才能取得代位求償權(quán)。
3.代位求償權(quán)行使中保險雙方的權(quán)利與義務
(1)保險人應在賠償金額的限度內(nèi)行使代位求償權(quán),如果依代位求償權(quán)取得第三人的賠償金額超過保險人的賠償金額,其超過賠償金額的部分應歸被保險人所有。
(2)被保險人有權(quán)就未取得保險人賠償?shù)牟糠窒虻谌哒埱筚r償?!侗kU法》第44條第三款規(guī)定:“保險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請求賠償?shù)臋?quán)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shù)牟糠窒虻谌哒埱筚r償?shù)臋?quán)利?!?
(3)被保險人不能損害保險人代位求償權(quán)。具體內(nèi)容為:第一,在保險人賠償之前如果被保險入放棄了向第三者的請求賠償權(quán),那么,它也就同時放棄了向保險人請求賠償?shù)臋?quán)利。《保險法》第45條第一款規(guī)定“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shù)臋?quán)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第二,在保險人賠償之后,如果被保險人未經(jīng)保險人的同意而放棄了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shù)臋?quán)利,該行為無效?!侗kU法》第45條第二款規(guī)定:“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后,被保險人未經(jīng)保險人同意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quán)利的,該行為無效?!钡谌?如果因被保險人的過錯影響了保險人代位求償權(quán)的行使,保險人可扣減相應的保險賠償金。聯(lián)保險法>>第45條第三款規(guī)定;“由于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shù)臋?quán)利的,保險人可以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第四,被保險人有義務協(xié)助保險入行使代位求償權(quán)?!侗kU法力第47條規(guī)定:“在保險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quán)利時,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4.代位求償?shù)睦?br/>除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故意對保險標的進行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shù)臋?quán)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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