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海上保險船舶修理的合理的修理費用1.燃料和物料費用 船舶在修理期間的燃料、物料以及船舶從一個港口或地方移往另一個可以修理的港口或地方所耗費的燃料、物料都可以被認為是合理的船舶修理費,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2.代理傭金 當船舶發(fā)生海事受損以后,被保險人必須提供足夠的、詳細的文件或單證證明其船舶損失的范圍和程度,作為索賠的依據。根據現行中、英船舶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這項工作作為被保險人本身的義務,其所花費的時間和勞務,保險人不予以補償。這也包括了被保險人委派或以其名義行事的任何經理人、代理人、經理或代理公司的傭金或費用。但在特殊情況下,保險人同意由被保險人委請某代理人或經理公司處理案件所需費用除外??傊?這種勞務費用,只有事先經保險人同意才給予補償,但是不包括被保險人委托代理人承辦共同海損擔保事宜所花費用。
3.船東的監(jiān)管費 船舶修理期間,船東往往派出雇傭人員,如總管或船監(jiān)業(yè)務員到船廠監(jiān)管船舶修理工作。在船舶修理前,上述船東雇傭人員也會同保險人委派的驗船師一起進行船舶海事檢驗或船級檢驗,對于船東雇傭人員發(fā)生的費用,可合理地列入船舶的檢驗費用或船舶的修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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