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隨著有車一族的增加,為自己的愛車購買保險的人也越來越多,《新交法》規(guī)定,不管有無責任人,事故損害只要在第三者強制責任險限額內(nèi),都由保險公司賠償。
事情的經(jīng)過具體是怎么樣的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因車胎破裂,新洲某客運公司李某駕駛客車,到李集一家補胎店補胎。修理工黃某將右后外輪胎拆下后,李某也隨手拔下車鑰匙回家去了,留下售票員張某在車上打掃衛(wèi)生。
張某用水沖洗車內(nèi)時一些意外的情況發(fā)生了,這是他沒想到的:客車突然自行啟動,他急踩剎車,卻錯踩到油門上,客車加速行駛至一轉(zhuǎn)盤處,接連撞倒行人周某、張某,最后撞到一根電線桿才停下來。周某當場死亡,陳某受傷,客車及電線桿受損。
隨后,交管部門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李某、張某、周某、陳某四人均無責任。經(jīng)交管部門調(diào)解,李某所屬客運公司賠償了死傷者及供電部門共計7萬余元,另自身車損6000余元。該客車已投了19萬元的車損及第三者強制責任險,客運公司將其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索賠8萬余元。
根據(jù)《新交法》的規(guī)定,法院進行了慎重的審理之后,最后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賠償客運公司8萬余元事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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